我爸购买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长期人身保险8年了,险种为长泰安康B 类,今年患了肝癌,有赔偿没有?

如题所述

您好! 在网上帮您查询了一下,这个是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保险责任里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这一项,是身故金的50%!您还是直接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咨询一下,最好了!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障:  1、被保险人在16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16周岁后身故或全残:  1)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40%,并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2)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以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1、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确诊被保险人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并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申请时身故保险金的50%;  2、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保险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  3、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的为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之差。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出生90天内投保的,保险责任自其出生90天后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18
长泰安康B是以身故为保险给付的,不过医生可以开证明生存期不到半年的话可以提前给付
第2个回答  2011-12-18
 您好!您可以看一下您的保单里的保险责任里有没有这一项保险责任。您还可以直接和保险公司联系,也可以找给您办理保险的代理人。如果有话只要是正规医院的专家证明就可以给您赔偿了。祝您的父亲早日康复!
第3个回答  2011-12-18
您好!您可以拨打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全国客户服务电话:95500查询。希望我的回复能够帮助到您。
第4个回答  2011-12-19
您好! 当年您的父亲还是非常有远见的,至少减轻了子女的负担。在积极治疗的同时本人也应该思考一下,是否也应该为自己的健康保障、医疗费用提前做个规划呢?祝愿您父亲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