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美的认识和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为美学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围绕美的本质问题,中国学界展开了一场大讨论,形成了一些基本观点。以高尔泰为代表的主观论,认为美完全是主观的,美作为一种意识与客观对象无关。以吕荧为代表的社会意识说,认为美是人的社会意识,“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第二性的现象”。
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典型论,认为美是客观的,“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典型就是美”。以朱光潜为代表的客观和主观统一说,认为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以李泽厚、刘纲纪等为代表的客观社会说,认为美既有客观性,也有社会性,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回顾人类关于美的思想发展史可以看到,人们已经认识到美不是具有可感形态的个别具体事物,美是同个别具体事物相联系的抽象事物,是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能够引起人产生美感的性能和原因,是同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同功利或价值相联系的认识对象。
但是由于受到以往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限制,人们关于美的本质、美的定义、审美问题的观点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还存在很大争议。
扩展资料
在探讨艺术美的本质、寻求艺术美客观的根源等,都必须坚持艺术美来源于生活,艺术与客观世界有着密切联系这一原则。但也不能认为艺术美仅仅是对客观世界的机械反应、简单地再现。还必须承认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的主体生命的表现,包括心灵表现。
换句话说,在构成艺术美的诸多要素中,应包括艺术家主体方面的因素。而这些主体方面的因素,就熔铸、体现在艺术形象中的、艺术家对生活的认识、评价、意志、冲动等;也就是物化在艺术形象中的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审美情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艺术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 (学科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