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父母和丈夫早亡,乙尚有丈夫丙,儿子丁,甲乙各有30万遗嘱,此案当如何继承?
怎么能代位继承呢?推定母亲先死亡,应当是认为甲的三十万全由乙继承,乙的儿子是不能代位继承的啊。
现在的情况是乙也死亡了,应该由乙继承的甲的三十万就应由甲的儿子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应当是乙先于甲死亡,才能由乙的儿子代位继承啊。
哦,弄错了,是转继承,由乙的丈夫和儿子共同继承
就是说甲的30万由乙的丈夫和儿子分别继承15万,乙的30万也是一样的情况?
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就是这样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