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资料和再别康桥的写作背景

如题所述

徐志摩资料:

简介:

徐志摩(1897.1.15~1931.11.19),现代诗人、散文家。汉族,浙江海宁市硖石镇人。徐志摩是金庸的表兄。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美国时改名志摩。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1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关于其死亡: 1931年11月19日早八时,徐志摩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他要参加当天晚上林徽因在北平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者举办中国建筑艺术的演讲会。当飞机抵达济南南部党家庄一带时,忽然大雾弥漫,难辨航向。机师为寻觅准确航线,只得降低飞行高度,不料飞机撞上白马山(又称开山),当即坠入山谷,机身起火,机上人员——两位机师与徐志摩全部遇难。  


《再别康桥》写作背景:

关于《再别康桥》的写作时间和缘起也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1920年徐志摩远渡重洋,从美国到英国研究文学。在伦敦剑桥大学,他以一个特别生的资格,随意选科听课,度过了一年多真正悠闲自在的日子。据他后来回忆,这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在风景秀丽的康河两岸,他仰卧在有星星黄花点缀的葱绿草坪上,或看书,或看天上的行云。有时到碧波荡漾的康河里划船。他完全陶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临到他要离开伦敦的前夕,在一个美丽的黄昏,他在康桥上漫步,流连忘返,写下了这首诗。

另一种说法是,此诗作于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地点是中国海。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由于他当时比较尽快,又赶着要去会见另一个英国朋友,故未把这次感情活动记录下来。直到他乘船离开马赛的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了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年代表:


1910年入杭州府中学堂。并在校刊《友声》上发表文章,介绍自然科学知识,提倡用小说改良社会。    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  

  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1922年返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  

  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加入文学研究会。  

  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诗评》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时任翻译。  

  1925年赴欧洲,游历苏、德、意、法等国。  

  1926年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影响到新诗艺术的发展。同年移居上海,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6年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和胡适、闻一多等人创立“新月书店”、创办《新月》杂志。  

   1927年参加创办新月书店。次年《新月》月刊创刊后任主编。并出国游历英、美、日、印等国。  

  1930年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  

  1931年初,与陈梦家、方玮德创办《诗刊》季刊,被推选为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同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大雾在济南附近触山(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东),故飞机失事,因而遇难。更为巧合的是,失事飞机叫“济南号”。蔡元培为其写挽联:

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迳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不必视为畏途。  


求学历程: 


  小时在家塾读书,十一岁时,进入硖石开智学堂,从师张树森,从而打下了古文根柢,成绩总是全班第一。  

  1910 年,徐志摩满十四岁时,离开了家乡,来到[1]杭州,经表叔沈钧儒介绍,考入杭州府中学堂(1913年改称浙江一中,现为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与郁达夫同班。他爱好文学,并在校刊《友声》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认为小说裨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这是他一生的第一篇作品。同时,他对科学也有兴味。并发表了《镭锭与地球之历史》等文。  

  1915年夏,徐志摩毕业于浙江一中,接着考入上海浸信会学院暨神学院(沪江大学前身,现为上海理工大学),同年十月,由家庭包办,与上海宝山县罗店巨富张润之之女张幼仪结婚。  

  生性好动的徐志摩并没有安心念完浸信会学院的课程,1916年秋,离沪北上,到天津的北洋大学(天津大学)的预科攻读法科。翌年,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徐志摩也随着转入北大就读。在北方上大学的两年里,他的生活增添了新的内容,他的思想注入了新的因素。在这高等学府里,他不仅钻研法学,而且攻读日文、法文及政治学,并涉猎中外文学,这又燃起他对文学的兴趣。这一时期他广交朋友,结识名流,由张君劢、张公权的介绍,拜梁启超为老师,还举行了隆重的拜师大礼。梁启超对徐志摩的一生影响是大的,他在徐志摩的心目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徐梁虽系密切的师徒关系,但他们二人的思想差别还是存在的,已经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思想的徐志摩,他不顾一切,舍命追求他的理想的人生,他要争取婚姻恋爱自由。  

  他在北方上大学时期,亲身感受了军阀混战的场景,目睹屠杀无辜的惨象。他厌恶这“抹下西山黄昏的一天紫,也涂不没这人变兽的耻”(徐志摩:《人变兽》战歌之二)的社会,他决计到国外留学,寻求改变现实中国的药方,实行他心中的“理想中的革命”。  

  徐志摩怀着“善用其所学,以利导我国家”(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启行赴美文》)的爱国热情,离开北大,1918年8月14日从上海启程赴美国留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乌斯特的克拉克大学,他进历史系,选读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课程,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汉密尔顿”。入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当年即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徐志摩他获得了广泛的哲学思想和政治学的种种知识。是年,“五四”革命运动的浪潮也辗转波及到远隔重洋的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群中,徐志摩也为爱国心所驱使,参加了当地留学生所组织的爱国活动,经常阅读《新青年》、《新潮》等杂志,同时,他的学习兴趣,逐渐由政治转向文学,因而得了文学硕士学位。  

  徐志摩在美国待了两年,但他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掠夺的疯狂性、贪婪性,讲求物质利欲却感到厌倦,他又受到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吸引,终于摆脱了哥伦比亚的博士衔的引诱,买舟横渡大西洋,不料罗素个人生活发生意外的变故,致使他不曾达到跟随罗素从学的夙愿,结果“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里混了半年”,正感着闷想换路走的时候,这时,他结识了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因,并由于林长民介绍,认识了英国作家高斯华绥·狄更生。由于狄更生的介绍和推荐,徐志摩以特别生的资格进了康桥大学皇家学院。  

  徐志摩在英国也住了两年,在英国,尤其是在康桥的这段生活,对他的一生的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是他思想发展的转折点。在康桥,他深深感到“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徐志摩:《我所知道的康桥》)。徐志摩忘情于康桥,沉迷于大自然,乃是因为他以为现实社会是丑陋的,生活是痛苦的,只有大自然是纯洁的,美好的,为要救治这个社会和人们,医治当前生活的枯窘,最好的办法是:离却堕落的文明,回向自然的单纯。只有接近自然,才能回复人类童真的天性,社会的病象就有缓和的希望。  

  他在康桥接受资产阶级的贵族教育,接受了“吸烟的文化”,他是那么赞赏英国,那么留恋牛津和康桥。他喜与英国名士交往,他广泛地涉猎了世界上各种名家名作,也接触了各种思潮流派,在这个时期,孕育了他的政治观念和社会理想,胚胎了他的自我意识——理想主义,他自己要成为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 康桥的环境,不仅促成并形成了他的社会观和人生观,同时,也拨动了他的求知欲,触发了他创作的意念。他开始翻译文学著作,他翻译了英国作家曼殊斐儿的几个短篇,德国福沟的小说《涡堤孩》,法国中古时的一篇故事《吴嘉让与倪阿兰》,意大利作家丹农雪乌的《死城》和伏尔泰的作品《赣第德》。同时,他诗兴大发,写了许多诗,他的“心灵革命的怒潮,尽冲泻在你(指康桥)妩媚河中的两岸”(徐志摩:《康桥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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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再别康桥》写作背景

关于《再别康桥》的写作时间和缘起也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1920年徐志摩远渡重洋,从美国到英国研究文学。在伦敦剑桥大学,他以一个特别生的资格,随意选科听课,度过了一年多真正悠闲自在的日子。据他后来回忆,这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在风景秀丽的康河两岸,他仰卧在有星星黄花点缀的葱绿草坪上,或看书,或看天上的行云。有时到碧波荡漾的康河里划船。他完全陶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临到他要离开伦敦的前夕,在一个美丽的黄昏,他在康桥上漫步,流连忘返,写下了这首诗。

另一种说法是,此诗作于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地点是中国海。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由于他当时比较尽快,又赶着要去会见另一个英国朋友,故未把这次感情活动记录下来。直到他乘船离开马赛的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了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徐志摩曾三次来到康桥。

第一次是1921年到1922年,他从美国来到剑桥大学研究院进修。学习期间形成了资产阶级的人生观和文艺观。对于爱、美与自由的单纯信仰,产生了他为之倾心的社会理想。换言之,剑桥所体现的英国式文明,形成了他所向往追求的康桥理想。他把康桥当作他“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恋之乡”。兴趣也转向文学,喜爱写诗。回国后写诗《康桥再会罢》。

第二次1925年4月重游,归国后写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

第三次是1928年8月,写下了《再别康桥》。
诗人三次离别康桥时的感情也迥然不同,第一次依恋,第三次再别时心情大不相同,因为回国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军阀统治下的旧中国,使他痛感康桥理想主义的破灭,以由“单纯的信仰,流入了怀疑的颓废”。所以在《再别康桥》中,已然找不到写《康桥再会罢》时的那种热切依恋。虽然也歌咏了康河的美,但更多流露出自己孤独寂寞的情绪,诗人以缠绵凄婉的笔调,微妙展露了因“康桥幻想”幻灭而无限哀伤的情怀。
徐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注重形象思维,主张将真实的感情,通过丰富、独特具有诗人内在感受的艺术形象和创设诗的意境来抒发,以期达到融情于景,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再别康桥》写的是诗人的离别愁绪,突出的感情是一个“别”字。诗歌重点写的“境”,则是康桥的康河。他敏锐的抓住“金柳”“青荇”“波光”“清泉”“彩虹”“星辉”的具体形象,由近及远、由上而下地勾勒出康河的景观。对“撑篙”的追忆,更是诗人在感到理想破灭后,伤感无奈的“寻梦”联想。诗作巧妙的把气氛、感情、景象三者融为一体,创造出耐人寻味的意境,委婉含蓄的表露了离别愁绪,使诗篇格调轻盈柔和,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梦幻般的情调
在语言上喜用迭字强化感情,营造了一个宁静、沉郁的别离气氛,定下了全篇感情的基调,产生了一种轻灵柔和和回环的音乐美感,朗诵时富有一种音节的节奏感、韵律感。
把诗人理想幻灭后的失望、无奈的伤痛、孤寂、落寞的感情表现的更为真切、深切和动人。
徐志摩 (1897~1931)现代诗人、散文家。浙江海宁人。

名章垿,字志摩,小字又申。

曾经用过的笔名字:南湖,云中鹤。

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

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
1922年返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
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加入文学研究会。
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诗评》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时任翻译。
1925年赴欧洲,游历苏、德、意、法等国。
1926年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影响到新诗艺术的发展。同年移居上海,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7年参加创办新月书店。次年《新月》月刊创刊后任主编。并出国游历英、美、日、印等国。
1930年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
1931年初,与陈梦家、方玮德创办《诗刊》季刊,被推选为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同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7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机毁人亡。
诗集著有

《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

散文集有

《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秋》,

小说《春痕》散文集《轮盘》,

戏剧《卞昆冈》(与陆小曼合写),日记《爱眉小札》、《志摩日记》,译著《曼殊斐尔小说集》等。

他的作品已编为《徐志摩文集》出版。

徐诗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为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的散文也自成一格,取得了不亚于诗歌的成就,其中《自剖》、《想飞》、《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等都是传世的名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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