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原房产证是父亲的,已经满5年,父亲去世后我继承,变更房产证不够5年

我有一套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原房产证是父亲的,已经满5年,父亲去世后我继承,变更房产证不够5年,我是外地户口,已退休。想问一下:
第一,现在还能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吗?交什么费用
第二,按照原房产证已够5年,我现在能否转让?还是要等现在房产证够5年之后才能转让?
第三,由于我和爱人都是外地户口,有暂住证,都退休,如果转商到我爱人名下行吗?是不是要提供纳税证明?我们退休提供不了。
谢谢大家了,十分着急!!!

1,2,你有之前购房的完税,满5年就可以转商品房,要补交土地收益款,下面是北京关于经转商的规定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产权人可以补交土地收益后改为商品房。”但不更名转换只适用于2008年4月1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即2008年4月1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适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者证五年后,产权人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款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3,可以转给你爱人,但如果转到他名下,就算你们名下都有房产,因为现在的限购政策,就不能再买商品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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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8
第一:现在还可以转成商品房,但是必须够5年。需要交纳一个土地出让金10%
第二:经济适用房在国家的规定范围内,你必须房产证过5年以后,而且需要上市转成商品房的性质才能转让。
第三:提供不了纳税证明,可以提供5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就可以,纳税和保险二者其一就好。希望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08
一、可以,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
二、可以转让;
三、你可以直接咨询昌平区房屋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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