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三方均未投保交强险应如何赔偿?平摊吗?

今年年初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骑摩托被后方同向驶来的小汽车撞至昏迷,而我的摩托因此失控撞向对面方向的另一辆摩托车,我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一万多元,另一摩托车主王某受伤并定为八级伤残,小汽车车主李某逃逸,交警出现场后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作,我负次要责任,王某无责。现在王某起诉我和李某,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因在这次事故中,我们三方机动车均未投保交强险,所以法院判决:
1、王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3万多元,在一万元内我和李某平摊,其余二万多李某负70%,我负30%。
2、王某的伤残赔偿费用7万多元,由我和李某平摊。
问:法院这样判公平吗?既然都未投保,为什么不是三个人平摊或按交通责任赔偿?另外,王某的伤残赔偿费中含一万五的精神损害,有理由么?

1、三人都没有投保交强险,但是,王某未投保交强险与他本人的赔偿没有关系(如果你或者李某受伤就有关系了,但那是另案处理了),你与李某未投保交强险与王某的医疗费有关,所以法院判决一万元由你和李某平摊。
2、有些奇怪的是,你被追尾,而且对方逃逸,一般李某肯定是全责了,为什么你还有次责呢?一定有特别的原因的。
3、李主责,你次责,王无责,王的伤残费用也应当由李担主要、你担次要才对,为什么判决你和李平摊呢?这个没明白。
4、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各地标准不一,各地法院判决相差很大,这个法官自由裁量权很大的,这个没办法的。
5、对结果不服的话,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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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2
法院这样判没什么问题。
本来如果各方均投保了交强险,则首先由李某交强险公司出医药费1万元,你交强险公司出医药费1万元;李某交强险公司与你的交强险公司各自在1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内赔偿对方伤残金。除此以外的赔偿部分才能适用你与李某的责任比例三七开。现在尽管各方无保险,但未投保属违反强行法规定,过错在各方车主,仍应当不区分比例,先行按照上述交强险限额赔偿后,再适用赔偿比例。王某无责任,所以不承担任何损失。所以判决没错。
你可以向李某及王某要求赔偿。要求李某在交强险1万元医疗费限额内、王某在无责任交强险1000元限额内共同对你的医疗费承担责任。超过部分由李某按70%承担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10
赔付的多少与买没买保险没有关系,而是与车故责任的承担有关系。这样判决的原因可能是各方承担的责任不一样,所以承担的赔偿也不一样。责任大的赔得多,责任小的赔得少。如果你不服,可以申诉的。但通常没有太大翻盘的可能。
第3个回答  2011-12-12
既然大家都没有买保险那保险公司不涉及,就由你和李某按责任来赔偿。
精神损害是有法律依据的,一般十级的可以主张5000元,那么八级就是一万五了。
你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的。
第4个回答  2011-12-15
因为各个地区经济水平不同,所以我也不能给你说你能得到多少赔偿,情况不一样嘛。但是这个一般都是有标准的,当地的法院自己在处理类似案件都是根据这些标准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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