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陷警门?

如题所述

题记: 谨以此文,回应关心或质疑本案的朋友!
——苗春健 律师
2011年12月11日

控辩双方庭上的刀光剑影虽已结束,但方卫、王晖涉嫌刑讯逼供案在网络上的唇枪舌剑仍是此起彼伏。作为两民警的辩护律师,在完成庭审中的控辩对抗后,本不该再过多参与或评价。也感谢朋友的善意提醒,敏感案件面前,当心律师自身安全。但是,面对网络上还原案件真相的呼声,作为一年来全程介入的律师,我想自己应该是最了解案件真相的。凭着作为两民警辩护律师的特殊身份,我有责任和义务以更加理性的方式,让更多的人明白事情真相。
客观的说,无论黄山市检,还是安徽省检,在此案立案之初,主观上并无陷害民警的恶意。在百姓眼中,警察刑讯逼供,这本身就是一个相当普遍且吸引眼球的话题,对于办理渎职案件的检察院反渎局,也不例外。所以在听到嫌犯熊军死亡后,第一反应就是,办案民警肯定存在刑讯逼供行为。应该说,基于这一判断,积极介入对嫌犯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调查,检察机关都是在正常履行自己的职务行为。这一点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检方的错误出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五天,即草率的对两民警做出刑事拘留决定。在法医对死者进行尸检后,由于体表未发现任何伤害,只是口头推断有可能是体位性窒息。此时,检方在本案中便犯下了第一个错误,即仅凭法医口头推断,在没有正式鉴定结论作为依据前,草率的对两民警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如果说因为事发突然,确实无法排除两民警有变相暴力刑讯逼可能性的话,检方的第一个错误还可以理解。然而,在律师介入后,检察机关数次拒绝给予两民警取保候审的申请,这便是检方在本案中所犯的一个致命错误。对两民警取保候审,这样即便鉴定结论下来后,排除非正常原因死亡,检方也有回旋的余地。况且,此前检方已对两民警进行问话,并对现场证据进行固定,根本不用考虑是否会串供问题,更不用担心两民警会畏罪潜逃。由于检方强硬的态度,数次拒绝律师的取保候审申请,以至后来鉴定结论出来后,明确排除体位性窒息,认定死者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自身患有潜在性心脏病,在外界因素作用下导致的心源性猝死。根据权威医学教材,导致心源性猝死的外界因素有很多种,情绪紧张、激动、酗酒、饥饿、寒冷等都有可能。此时如果检方能适时的纠正错误,同意取保,事情应该还是有转机的。然而,当我们再一次递交取保候审申请时,检方不但未做出让步,反而变本加厉,采取抽调专案组、对两民警异地羁押、给律师会见设置重重障碍等。这,便是检方犯下的第三次错误。
依照检方的思路,既然已经抓人,即便刑讯逼供案办不下去,找你违规违纪,定你个玩忽职守罪应该是没问题的,这样也不至于办错案。然而,令检方没想到的是,通过反复的讯问与侦查,本案两个涉案民警所展现出的,却是两个作风扎实、素质过硬的非常健康的警察形象,不但工作上兢兢业业,无把柄可抓,在检方希望搞辩诉交易时,两人也是宁可在看守所中受苦,也决不认罪妥协。至此,检方在本案的处理上,便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一次退查、二次退查,一次延期、二次延期。。。以至于今年12月8日本案正式开庭时,距离两干警被采取强制措施已整整345天!其实质,便是检察机关为了掩饰第一次犯下的并不算致命的错误,而人为的、一次又一次的犯下更大的错误!
或许,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机关颜面、所谓的长官意志、所谓的领导批示给社会留下的顽疾与毒瘤。对于社会、对于长官而言,方卫和王晖只是千千万万个因为这种毒瘤而被吞噬的细胞之一,根本微不足道。然而,对于其年迈的父母、善良的妻子、年幼的子女,方卫和王晖,便是他们的全部!检方以涉嫌刑讯逼供罪立案,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提起公诉,并建议分别给予二人11年、12年的有期徒刑。试想,在控方证据被辩方驳斥的体无完肤的情况下,如果检方的建议仍被人民法院采纳,对于他们的家庭,是何等的伤害?对于他们的昔日战友,是怎样的打击,对于当前本就不健全的司法体制,又是多么严重的践踏与亵渎!
作为两民警的辩护律师,我有自己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有自己的法治梦想;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更有渴望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与愿望!希望审判机关能够坚守公平、坚守正义,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更希望任何一位可能因为需要政治平衡而做出批示的高层领导,能够笔下留情,尊重民意!
但愿本案不要成为安徽司法实践,乃至中国司法实践中一抹浓重的败笔!

参考资料: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d4b750100y3u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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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1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就是安徽省的检察官陷害祁门县公安局的优秀民警。
第2个回答  2011-12-11
安徽检察院通过威逼利诱而来的证据来陷害祁门民警刑讯逼供,千古奇谈,高检一页
第3个回答  2011-12-11
检察院陷害祁门两民警方卫、王晖
第4个回答  2011-12-11
2011年12月28日,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公安局两名民警方卫、王晖被省高检以莫须有的“故意伤害”罪名拘留,后逮捕、延长羁押、改变管辖,非法关押一年直到2011年12月8日才在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方卫、王晖两名民警当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声称自己无罪!
故而这起案件被网民称作“陷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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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祁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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