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产权人出租物业(房子)后,依据合同物业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交费后,物业公司是应该给产权人开票还是承租方开票?税法有相关规定吗?
依据合同物业费由承租方承担,那么物业公司应该给收取费用对象人开具发票,也就是给付物业费的人(承租人)开发票。另外,如果合同注明,租金是含物业费的,那么,发票应该开给房产人,由房产人付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想报销物业费,公司要求有公司抬头的增值税普票或者专票。营改增之前一直没问题,但是今年物业公司的说法是:房主是我自己(普通住宅),只能开抬头是我个人的增值税发票。
通常公司会为了员工工作方便或便于公司业务开展,鼓励员工就近买房,所以你所购房屋是属于为公司业务发展而购,当然是要公司来报销物业费的。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开具公司抬头的物业发票。并可以拒绝出具任何书面材料。否则可以马上举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税法有相关规定吗?
追答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具体可以参考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