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续交

本人北京城镇户口,从2010年11月上班,在2011年8月提出辞职。其中,单位从2010年12月—2011年8月为我缴纳五险,(该单位在崇文区),我现在没有工作,请问,我想自己接着从2011年9月起为自己缴纳五险,应该去哪里,怎么办理,(手续)。我听别人说,像我这种情况交纳 不到一年的,如果不续交的话,不能算作工龄,我对这块实在不明白,请高人指点,谢谢

你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延续交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自由职业者身份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延续交社会保险费,这两种方法现行政策都 是支持的。如果你选择在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延续交社会保险费,那么需要你本提出申请,要求将原来交社会保险的关系转移到你的新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部门。以便连续计算。断交的月份你可以选择补交。具体补交程序和方法还是向当地经办社会保险机构咨询为好。但不管你选择补交也好,或断交后续交也好,都有政策是支持你的。具体政策你可以阅读(国办发〔2009〕66号)号文件,这是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封宝剑。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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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3
可以续交,和工龄没有关系,再说个人企业谁在乎你的工龄,自己交的花需要挂靠,交的钱多点,到到劳动局去交,劳动局会给你找挂靠单位的
第2个回答  2011-09-16
社保的问题其实比较简单 就是个人操作起来比较麻烦 像你这种情况 应该是从原公司离职后将本人社保关系转移到你户口所在区县的人才市场 建议你先去相关区县人才市场咨询 办理该项业务个人需提交那些资料 一般应该是 户口本 身份证 户口所在辖区街道的相关证明 办理好社保手续转以后 相关社保费用按照最低工资标准 全额由本人按月缴纳 如果你本人较长时间没有继续参加工作 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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