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留下一套房子,房产继承过户,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人拒绝公证,如何通过法院处理房子问

另外房子的电费水费等费用,都是其中一人在支付,而另外一人则是长期居住,但没有支付任何生活费用,打官司能证明房子只属于其中一方吗?

1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就被继承人遗产分割形成一致意见,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不能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对于被继承人房产的居住使用是对遗产的分割没有影响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那理论上所有继承人平分房产。继承法中关于剥夺继承人继承权有四种情形,包括杀害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形严重,伪造毁损遗嘱情形严重的,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其他继承人不放弃继承也,那就都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中关于多分少分有以下规定: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有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主张不平等分割,但像你说的依据长期居住主张归一人所有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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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8
父母的遗产,在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子女均具有相等的继承权,但是对父母承担较多责任的,应当给予多分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11-09-18
你好:这种情况打官司不能证明房子属于那一方,你们都是父母的子女,都有继承权,你们是平等分配;至于谁支付等费用,在分配财产的过程中法院会酌情处理,建议:找当地律师咨询;请把情况说清楚,律师会叫你如何操作。好了!我的回答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祝你顺利!
第3个回答  2011-09-18
不行 这只是属于赡养父母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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