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再婚户口没迁出来可以吗

男方离婚后户口还在原地,现在他想结婚,户口可以先不迁吗?现在再婚者需要哪些证明,直接拿身份证可以办理再婚手续吗
如果没有其他证件,只有身份证能办到吗

一、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2、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

3、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二、 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①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

②另立门户

③再婚后再迁

④迁往经常居住地

三、办理程序:你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你的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

四、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扩展资料:

结婚迁移

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21

离婚后想再婚户口没迁出来可以办理结婚。

1、是否可以再办结婚证与户口是否迁出无关。若想离婚后再婚,除了身份证明,还必须有离婚证才能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2、因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3、迁户办理需要条件:确定好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你的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

4、《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5、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6、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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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2、 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①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
②另立门户
③再婚后再迁
④迁往经常居住地
3、办理程序:你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你的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
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第3个回答  2019-01-23
1、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 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①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
②另立门户
③再婚后再迁
④迁往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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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9-21
拿户口本、离婚证就可以办理
户口不迁出没有影响,只要能拿到户口本原件就可以。
不过如果你是女方的话,应该把他户口赶走才对自己进一步处分房产什么的有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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