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我是成年女子有一弟弟 ,四年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父母离婚,以房产,没有产权证只有土地使用证,转户或者赠与其中一子作为离婚条件 (未成年) 达成离婚目的,那么我想请问一下作为女儿是不是应该享有权益分一份财产,第二 家里要动迁了我的户口在父亲的户口上,房子没有产权证只有土地使用证,而且父亲转户或者赠与其中一子的那份没有过户只有书面三方签字的证明书,而且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那么动迁的时候是不是我也可以分到一部分拆迁补足和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