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每年什么时间之前办理汇算清缴工作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所以,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之前办理上一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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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2
5月31日之前。但是最好跟你的税务专管员联系好,各地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提前完成申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13
5月31日之前,各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不太一样
第3个回答  2011-10-12
5月3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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