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号,我们开车在一交叉路口围绕转盘外圈正常行驶,方向稍微偏点,就打了下方向,不料离我们比较近的在内圈行驶的电动车就猛打方向(被吓得猛打方向),结果自行摔倒,因为我们是正常行驶,并且也没有刮蹭到她,就开车离开了。10天后交警找到我们说我们肇事逃逸,把车扣了,并联络电动车过来协商。她一口咬定说是我们刮蹭住她,还有证人。我否认,并且我也有证人(当时我车上坐着一个朋友)同时也提出申请对车进行技术鉴定,交警不予支持,并说:‘刮蹭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车与车的刮蹭,有痕迹,可以鉴定出来。第二种是车与人的刮蹭,当场可以看出,现在都过去10天了技术鉴定也鉴定不出来!’交警还说向我们的这种情况,我方证人证词没有电动车方证人证词具有说服力(我方证人是我的朋友,电动车方证人是路边路人)。我不服,反问:‘我在外圈走,她在内圈走,路边人只看到我们同时走这经过,在我车走后,看到的是电动车倒地,根本没有看到我刮蹭到她,所以对于电动车方证人证词我有疑问’。交警说关键是当时我们走了,现在我们是全责。原本想,算了,小事一桩,自认倒霉,陪她几百元算了。可她张口要2000元,并且还没有协商的余地。我当然不依,调解就失败。交警说你交2000元保证金,把车开走,赔偿问题再调解。我现在有几个问题不清楚,需要咨询一下各位大侠
一、交警说刮蹭的第二种可能性及车刮蹭到人,就是没办法证明我是否刮蹭到她,是否也是我全责。
二、如果她起诉到法院,是输的可能性大,还是赢的可能性大。
三、如果她不起诉,也不调解,那么我交给交警2000元的保证金什么时候能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