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一起住了10年登记1年多.前不久他去世了.现在有套房子.他前妻呢女儿现在和我打官司要这套房子.法院会把房子判给谁.房子是我俩登记前买的当时我哪了2万元.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老公的名字 是我们在一起时他买的我哪里2万元
追答补充回答:
如果买房子时你出资了2万元,其余均是你老公出资的(前妻、女儿都没有出资,或没有出资的证明),你可以凭你出资2万元的证明(你银行卡划款、交房款时有你2万元的旁证等),首先扣除这2万元的出资增值部分(如果有增值的话),将该房分成三等份,你、前妻、女儿各一份(或者是你50%,前妻、女儿各25%,具体法院还会根据目前你及前妻的住房情况酌情判决)。
无论如何,你三分之一的份额是肯定有的,可能还会多些。
这2万元一定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是你个人出资的,否则不会被认可。
没有遗书.女儿判给前妻了.现在已经结婚了户口不和我们在一起.
追答那就是你自己的了 和他们没关系 争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