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如果讲录音笔上的录音拷贝到U盘上作为证据当打官司时它是否还和在录音笔上时有同等的效果’’

如题所述

拷贝到U盘不影响成为证据,但是你要注意以下内容
最高法院曾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偷偷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2002年,最高法院修改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根据规则规定,偷偷录下的录音证据要想被采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录音证据不能被剪接、剪辑,前后连接紧密,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第二,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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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9
这涉及到证据的证明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证据法》第66条 〖副本的证明力〗

由公共当局根据原件发出的载有整体或部分文件内容的副本,在提交副本所针对的当事人不要求出示其正本的情况下,具有正本的证明力。

经要求出示正本后,如不出示正本,或显示上述副本与出示的正本不符,则该副本不具有正本的证明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01
不能作为证据的~
第3个回答  2011-10-01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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