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的朋友回家路上车祸死亡,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吗

朋友订婚了,晚上请我和5.6个朋友一起喝酒,喝完后他送我回宾馆,我劝阻他不要走了,留在我住的地方,但他执意要走,我喝多了,没劝住,他回去的途中出车祸死了,从法律上来讲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希望得到律师权威的回答,谢谢
补充:没劝酒,很久没见面了,很高兴,大家都喝的比较多

  在法律上你不需要负责任,即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他是出车祸死的,与你们喝酒没有必然的联系。他的去世应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范围,具体的要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去确认事故责任,不论责任在哪一方,都不可能由你们去承担事故责任,因为你们不属于该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即该事故中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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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8
原则上不用承担责任.但道义上要承担一点儿.去慰问一下是应该的.
第2个回答  2011-09-28
根据介绍来看,从法律上来说,是不需要负赔偿责任的。

一起聚会喝酒出事的,一般也仅仅是聚会召集者和恶意劝酒人,有醉酒人醉酒后保障安全的义务。因此,你方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1-09-28
主要是肇事方赔偿,你们是道德上补偿点追问

道德上我们几个人打算给10万左右,但是法律上我们有责任吗?

追答

没有劝酒的,且酒席召集人不是你们,而是他自己,无须承担责任

第4个回答  2011-09-28
从法律角度讲,你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他是你朋友,你们应该从道义上给死者家属一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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