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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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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16-08-29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这是一种立法技术,是为了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及周延性。这八种犯罪并没有涵盖所有的与其社会危害性相当的严重暴力犯罪,如绑架,决水等,因此以上列举的八种行为只是代表了这一类恶性犯罪。
比如,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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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八种罪是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比如说故意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这个故意杀人指的是故意杀人的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说犯罪罪名
举例如绑架他人并杀害他人的 也就是撕票 只个按照刑法规定是绑架罪 注意罪名是绑架罪 杀人的情节是作为加重情节来考量的 如果按照具体罪名定罪的话 犯罪人不负刑事责任 因为这属于绑架罪 但他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 是按照行为定罪的 所以这种情况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不知道我说明白了没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8-05
一回事
相似回答
为什么说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
...
答:
是不同的,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刑事责任范围是
什么?
视频时间 00:55
八类重大刑事
犯罪是什么
答:
二、这八种罪名,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绑架撕票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但绑架过程中有杀人的行为,就可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以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拿
八种犯罪
会受到刑事制裁
答: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
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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