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产权证时,房屋有遗嘱,公证处能给公证吗??

一老人去世,因所住房子在这老人去世后要办理产权证。所以得到公证处把先去世老人的财产转到未去世的老人身上。如果有遗嘱,公证处会给办理吗?会怎么个办法?会要遗嘱看吗?

你说的问题是如何进行遗嘱继承的问题。

被继承人去世的时候留有遗嘱,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遗嘱继承即可。房产的继承,应当按照房产继承的程序办理:

房产继承程序为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大致程序为:

  (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如果你提供的资料符合上述要求,公证处自然会办理公证,交易中心也会办理房产登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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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8
遗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就算公证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证,也是以遗嘱为准。
第2个回答  2013-11-28
公证处会给办理,是要看遗嘱,而且继承人都要到场
第3个回答  2013-11-28
所谓公证,只是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或承诺做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见证而已.它只是公证这份协议或承诺是你本人所书写或者是当事人本人所承诺.如果遗嘱不是当着公证人的面进行,只是单方面拿一张纸去,怎么可能会给你办公证.谁知道这个是不是你个人所写的.所以只有全体人员到场才可能进行公证,否则叫什么公证,岂非人人都可以公证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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