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哪些理由

我现在名字A曾用名B,我想再改一个名字,应该怎么办、

首先告诉你,多大年龄都可以改名字的,不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女,1990年10月02日出生,现年18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学校单位街道都可以)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好象是19,我忘了,其他的费用就没有了)
另外,你改了名字之后不用担心其他证书什么的,因为现在的身份证上的信息很全的,有你改名字只前的“曾用名”的,再说,新户口本上的第2栏就是“曾用名”一栏,放心好了!
愿你开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11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13-11-22
你好, 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但是,更改姓名,不是儿戏,不宜频繁改动,并且应当有充足的理由。方法:带着你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充分,派出所予以办理。记住,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比如,重名,谐音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学习等等,重名是比较过硬的理由。)
第3个回答  2013-11-22
如果不是非改不可,建议不改,名字改之后会带来一连串的麻烦。
第4个回答  2016-02-17
好像公民只有一次改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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