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已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个人没有足够经济存款,曾在前到德国作为交流生在德国居住一年,(看德国大使馆写到在两年之内有过德国一年及以上长期签证的可以免免签,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签证日期的开始日期作为参照还是截止日期,因为我之前的德国签证是2009-2010的)而且可以提供当时接待家庭(德国人)发的邀请函,但是德国邀请人没有足够经济能力提供经济担保,可不可以让我的父亲作为担保人(有足够存款证明)?还需要什么材料,成功的可能性大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