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道的路面,我小车行驶在中间车道,左前方有辆自行车行驶,他突然右转(可能是想靠路边行驶)发生碰撞

事后,我拨打120送伤者去医院,拨打122叫交警过来,现在伤者左小腿骨折,其他伤势需要观察,请问这要怎么划分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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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吧?除非你能证明对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你才能免则。
否则,具体执行中,即使你无责,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像你这种情况,我估计你得负30%左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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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5
如果你没超速你应该付次责,非机动车侵入机动车道付主责追问

二三档的样子 刚起步几十米

追答

那样你没啥问题,赔不了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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