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如下例:
3÷(﹣2)=﹣1余1 余数1就比除数﹣2大
首先看余数定义:
定义 :在整数的除法中,只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两种情况。当不能整除时,就产生余数,取余数运算: a mod b = c 表示 整数a除以整数b所得余数为c 如 7 除3 = 2 .。。。。。。1
再看余数的性质:
余数有如下一些重要性质(a,b,c均为自然数):
(1)余数小于除数。
(2)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除数=(被除数-余数)÷商;
商=(被除数-余数)÷除数;
余数=被除数-除数×商。
(3)如果a,b除以c的余数相同,那么a与b的差能被c整除。例如,17与11除以3的余数都是2,所以17-11能被3整除。
(4)a与b的和除以c的余数(a、b两数除以c在没有余数的情况下除外),等于a,b分别除以c的余数之和(或这个和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除以5的余数等于3+1=4。注意:当余数之和大于除数时,所求余数等于余数之和再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9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4,所以(23+19)除以5的余数等于(3+4)除以5的余数。
(5)a与b的乘积除以c的余数,等于a,b分别除以c的余数之积(或这个积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除以5的余数等于3×1=3。注意:当余数之积大于除数时,所求余数等于余数之积再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9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4,所以(23×19)除以5的余数等于(3×4)除以5的余数。
性质(4)(5)都可以推广到多个自然数的情形。
注意到这是在a,b,c均为自然数的条件下才成立的,而余数规定的运算范围是整数而非自然数(参照定义),所以当a,b,c为整数时第一条不成立,也就是说,余数可以大于除数。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0683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