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车停着,我车撞上去,对方无损,我修理3700百块!我保险公司商业险赔我3600,交强险赔我100块!

对方车停着,我车撞上去,对方无损,我修理3700百块!我保险公司商业险赔我3600,交强险无责代赔赔我100块!今年,我买交强险的时候告诉我,去年赔我100块了,不能享受优惠了,是否合理?!!!本人觉得,交强险的原则是赔给对方,这100块只是我保险公司代为赔偿。请高手和业内资深人士为我解答!谢谢!
今天去了当地的保监会,我在等待保监会的答复了!!
发生事故就不予以优惠?那我发生事故了,但并没有损失,那是不是也不赔?并不是发生事故就一定有损失,有的损失小了也不值得去赔!难道照楼下说的,也不能优惠了?无责代赔的意思是简化客户手续,本来是由客户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的,现在只要自己的保险公司现赔付了,然后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去对方的保险公司再赔回来!难道因为简化了手续就侵害了客户的利益?
刚才保险公司经理已经联系我了,为了我的事跟我道歉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我现在已经可以享受保险优惠了!请以后不懂或不知道的人不要瞎误导,不要瞎忽悠!别不懂装懂!

1、两机动车相撞,如我方全责,对方无责,我方有损,自2008年2月起,对方应赔偿我方100元无责代赔,因涉及可能有两家或多家保险公司等问题,为避免客户来回奔波,因此100元无责代赔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代为赔偿,不需无责方及其保险公司处理。2008年2月前的事故由无责方到其保险公司赔偿400元。
2、因其发生事故,故交强险不予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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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7
你好先生。我想就你这个问题问您一下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对方无责,我方全责,为什么商业险内要扣100?按理说“无责代赔”的意思就是简化客户手续,本来是由客户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的,只要提供对方车的交强险保单,就能让自己的保险公司现赔付了,然后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去对方的保险公司转账要这100。
按我的理解,你这次出险,商业险应该赔付您修车的3700。交强险如果您放弃无责代赔则应不计本年度的交强险已出险;如果你再向你投保的交强险公司提供对方车的保单复印件,则由你投保交强险的公司再单独赔付你100,作为无责代赔。
第2个回答  2011-10-17
交强险实务就这么操作的,没什么不合理,存在就是合理的
第3个回答  2011-10-15
王八的屁股--规定 你不得不服
第4个回答  2011-10-15
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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