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05-30
(一)“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的工资按照国家的有关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招聘的“特岗教师”,可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岗教师”中途离岗后剩余的国家补助资金,要滚动进入下期专项经费,仍用于“特岗教师”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
(二)实施“特岗计划”旗县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鼓励“特炭教师”3年服务期结东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对自愿留任的,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考察)合格,璃用结果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设岗旗县编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为其落实编制和工作岗位,财政部门负责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入编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均存入本人人事格案。(三)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专科类毕业生可免试就读区内成人本科;
(五)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招聘录用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且“特岗教师”3年服务时间可连续计算为工龄(教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