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2-08
一、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确有错误的,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以及渎职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人民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业务。
1、控告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反贪污贿赂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受理被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7、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检察部门
办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办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有赔偿义务赔偿案件等工作。
8、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立案侦查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犯罪案件等工作。
9、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协助有关行业、部门、单位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提出检察建议;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人民监督部门
组织协调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和查办中不当和违法行为的“五种情形”进行监督,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
11、检察技术部门
应用科技手段和方法,对各检察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和鉴定等工作。
12、纪检监察部门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第2个回答 2011-10-19
人民检察院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袭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第3个回答 2011-10-19
人民检察院职权: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