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是一部什么样的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8
《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有传奇、志怪、轶事等,诸体兼备,为中国文言小说集大成之作。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代表作,“聊斋”是他的书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2-03
聊斋志异》内容丰富多彩,形象栩栩如生,故事新奇,结构巧妙,千姿百态。作者将古代小说中“志怪”“传奇”和“人情”的精华特色揉为一体,艺术造诣在历代文言小说之上,是17世纪后半期,话本、拟话本小说已过花红时节结出的硕果,也是我国微型小说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中的分水岭。
《聊斋志异》自问世以来,很快风行天下,脍炙人口,经久不衰。在名作如林,异彩纷呈的古典小说领域里,还没有一部作品能像《聊斋志异》那样,用文言写作,而又拥有如此众多的读者,不仅为士林所看重,也因为它题材广泛,花样繁多,故成为一部民间文学,雅俗共赏,老少咸宜。
《聊斋志异》一书,历代多有评议。由于其深度、广度、明晰度都大大超过文学史上的同类作品,挺立于志怪群书之上,所以清代思想家陈廷机称它是“空前绝后之作”。著名学者林语堂也说:“…各种各样的大小故事,它们具有十分久远的传统,最好的代表作有《聊斋》和《今古奇观》。”1949年以来,对蒲松龄和诗书的研究,虽不及“红学”之盛,但它的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已为学术界所注意,有关《聊斋志异》的富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和专著已不乏书林。
200年来,对《聊斋志异》的艺术再创造渗入各个艺术门类,曲艺、戏曲、电影、电视对《聊斋志异》故事的关照,曾一度成为艺术表现的热点。
《聊斋志异》的内容包罗万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涉及政治统治的,如《促织》、《梦狼》、《窦氏》;有反映科举制度的,如《司文郎》、《考弊司》、《于去恶》、《王子安》;有表现男女情爱的,如《连城》、《阿宝》、《青梅》;有概括生活经验,带有寓言性质的,如《画皮》、《峻山道士》、《狼》;有反映司法弊端的,如《席方平》、《胭脂》等。作者将笔触涉入杳冥荒诞之域,借神狐鬼怪直抒胸臆,把现实中的矛盾移到幻想领域里,从而酣畅淋漓,游刃有余。
在《聊斋志异》中,最耐人寻味,余香再再,使人不忍掩卷,令人思绪遐飞的是那些花妖狐魅和书生的情爱故事。《聊斋志异》近500篇作品,除去寓言、笑话、速写外,真正称得上小说的约200篇,其中这一类题材占一半以上,从而使得人鬼相恋,人狐相爱成为《聊斋志异》的最基本的特征。
一个被官府逼得逃亡在外,远离家乡的人,手中盘费断绝,昏暮无处投宿,独自蜘躇于狼嗥虎吟的旷野。忽然间遇到一个姿容美丽的狐仙。从此后,不仅有了精美之食,锦绣之榻,狐仙又主动以门户相托。逃难中媾合一段佳姻……;爱牡丹成痹的书生,在他乡留连牡丹,钱财用尽不得返乡。一片痴情感动了牡丹仙子,仙子以身相许,而且为公子提供返乡盘缠,带着自己的堂妹跟随公子回到家园,后为公子生下一个儿子,但不堪忍受公子的怀疑,终于弃他而去,孩子也落地无踪……;死了妻子的失意书生想念妻子,一女鬼从墙上飘然而下,对书生诉说自己的冤屈。为保处子之身以便雪耻,她请鬼妓陪伴公子,大仇报后,公子返乡,女鬼生死相随,且为书生生下麒麟儿。儿子长大登进士,光耀门庭……。这种公子落难、书生失意之后,便有才貌双全的花妖狐魅投怀送抱,以身相许的故事,在《聊斋志异》里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这种同一主题的反复出现,其实反映了作者别有用意的心绪。
蒲松龄生活在清初顺治、康熙年间,正是统治者大力提倡程朱理学,强化思想统治的时期。程朱理学的“存天理,去人欲”的思想,修饰了整个封建礼教和婚姻制度,结果导致了人性扭曲,导致了爱情与婚姻相分离。这种爱情与婚姻相分离所产生的性压抑便以“淫奔”、“私合”以致狎妓等方式迸发出来。《聊斋志异》故事中,反复出现的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自己选择的以男女相悦为前提的两性结合,以及在这种结合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婚姻,正是那个时代人们的理想与追求。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爱慕是高于一切的。这正是蒲松龄对爱情的理解。
在这类故事中的女性,大都贤达宽厚,与人为善,饱含恻隐之心,助人为乐,无条件做好人,以身相许之后,便与之患难与共,疾病相扶。忠贞不二,生死相从,在婚姻关系上,从无利害关系。这是作者充满幻想为家庭夫妻生活画的一幅蓝图。
既能给男性肌肤之亲,又能担当家庭重任,参与物质财富的建造。这是作者站在男性立场对女性提出的要求。在男权社会里,男尊女卑。男人在家族中,承担着光宗耀祖的义务,在国家,担当着兴邦安国的伟业,在人类社会里,肩担着人类进步的重任。被受到重用的男子,在这些重担和责任的压迫下,已经疲惫不堪,创伤累累,他们渴望着女人能为他们分担部分责任。蒲松龄对女性的这种要求,其实是男权社会中不堪重负的男士们发出的呼救的呻吟。
花妖狐魅们来去自由,使得这些故事里少了从前才子佳人、痴男怨女的刻骨思念,爱情在这里只不过是平平常常的生活遭遇的自然结合,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是始料未及的异事。应当承认,蒲松龄的确是看到了女性在族权、夫权的束缚下,毫无自由可言,悲苦一生的现状,他在这里借花妖狐魅将自由都交给了女性,不仅来去自由,还有择偶的自由,性关系上,主动权也交给了她们,她们还有爱的自由和不爱的自由。蒲松龄将他的同情和理解,以及种种权利交给女性,不仅仅表现了他进步的妇女观,而是他知道,在男权社会里,男人要想舒展被压抑扭曲的性灵,获得真正的爱情,没有妇女解放作配合,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这类爱情故事中,一男恋二女,而且兼得双美;一女委身一男子后,又邀来自己的女伴,共事一男;或结婚后,又为丈夫召一小妾,双美共夫的情况非常多见。她们或彼来我往,或共聚一堂,也小有矛盾,偶见风波,但终能“妒念全消”,其乐融融。由此可看出,蒲松龄是认可一夫多妻制的,在他饱含赞美的笔融里,表明的是他对这类家庭关系的一种希望。
蒲松龄的爱情故事,大多涉及两性关系。情节发展到这里的时候,蒲松龄从不藏掖自己的笔,而且他从不铺垫二人有什么志同道合的思想基础。郎才女貌已足以促成两性的结合,而且两情相悦,如火如茶,极尽欢昵。但是,蒲松龄虽以明朗之笔揭示男女情爱,却从不津津乐道于具体的性描写,他抒发了人间被压抑的爱欲,便达到了他所要完成的终极目标。充满肉欲的淫靡色调,只会破坏他高尚人性大旗的神圣目的。
作家托鬼魂、异类,驰骋想象,借题发挥,避开文网的罗织和世俗的非议,在这一类故事中抒发了自己的理想以及那个时代被压抑扭曲的心灵的铭心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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