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辞职被要求缴纳培训费的问题?

我是毕业前与银行签署了三方协议(另外还有一张单子要求毕业后一定要去银行工作,五年内不得由县支行调至市分行,其他不明。且只有一份 银行留存),后去银行实习(实习期无任何工资补贴),毕业后,银行安排内部上岗资格证培训,培训由银行内部员工上课,期间无任何工资补贴,但由银行安排招待所住宿,吃饭自行解决。然后上岗证考出后才去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现在试用期刚三个月,由于个人原因打算辞职。但是银行要求支付违约金培训费,大概4-5千元。我是否有必要支付呢?
然后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是否有法律效应呢?
我如果申请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银行可否对我的简历动手脚?担心··· 万一简历写出点污点 那不是完啦···

  试用期辞职不需要缴纳培训费。

  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出资是特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出资,如发票。

  如果试用期满,在劳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试用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且该解除权是无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该约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对解除劳动合同附加条件,如约定需提前通知,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行使解除权可不受其约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07
关于违约金,你肯定得付,因为劳动法规定,违约金一共两种情况,一是公司给你进行了培训,二是你泄露了公司的机密,很明显,你属于一。
试用期其实和正式工作在法律角度讲,没什么大的区别,只是工资少了点。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内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对于培训费的问题按照分摊的方式赔偿给单位,比如总培训费是6000,培训期限是六个月,则每月分摊1000,培训三个月后辞职的,则只需要赔偿已经产生的培训费,即300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07
大傻瓜一个,多少人削尖了脑袋往银行里钻,你倒好,往外跑。,
第4个回答  2011-11-08
热心网友
关于违约金,你肯定得付,因为劳动法规定,违约金一共两种情况,一是公司给你进行了培训,二是你泄露了公司的机密,很明显,你属于一。
不同意以上观点。

企业为了使员工达到工作要求,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是必须的,如果他不培训,员工就没法工作,而且是内训,不是外训。所以不应该支付培训费。
另外,试用期是双方 互相先择的期间,如果银行觉得你不试合也可以辞退你,所以你提出辞职不算违约。
如果打算劳动仲裁的话,你可以先自己查一下,银行有没有给你投保,如果没有,那你的理由就更充分了,别 的就不用我说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