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

如题所述

一、关于工伤出院与赔偿的顺序
工伤职工在完成治疗并出院后,可以开始讨论赔偿事宜。这是因为,出院时可以明确住院期间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等,这些费用将作为赔偿的依据。同时,需要依据医生的医嘱来确定这些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工伤认定和赔偿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后如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不会停止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继续获得原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为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职工将停止原待遇,转而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仍需治疗,将延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尽快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委员会将根据伤情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并在20日内将结论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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