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60多岁的女人到我包的工地上做了十来天的活,有一天不小心把腿给弄断了。我已经付了15000多元的医药费。但是他的儿子还是要去上诉。意思让我再付钱。因为她还要二次手术。请问第二次手术的钱该由谁来出,从法律上讲我应该占到几成的责任?事后我才知道那个女的 60多岁。先前不知道,也没有签过任何合同。也没有买保险。请问他的儿子把他60多岁的老母放在工地上干活有没有责任。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