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协议离婚 协议写明房子赠于我 但是一直没过户 要是父亲再婚 继母会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对于暂时的状况,你继母是绝对没有这个房子的继承权的。但我劝你还是过户吧。。做一个最坏的假设,万一你父亲再婚后受你继母的影响,你父亲是可以撤销对你的赠与的,如果撤销之后你继母可就有继承权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就是房子的产权证如果还没改成你,就算没转移给你。。(当然这一条在离婚协议中赠与的适用在我国目前是有争议的,有的法院判理的是把这个赠与当做离婚协议的一个条件,离婚生效就跟着生效,不能撤销;可是有的法院却当做一般的赠与合同,没过户就还可以撤销)。。所以为了避免以后麻烦,我建议还是过户吧。。如果你不好意思向你父亲开口说,让你母亲帮你和你父亲说吧。。

参考资料:本人的专业知识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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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4
没有继承权的 不过你要抓紧把房子户过了以防万一,或者是去公正也行!防人之心不可无啊。追问

有鉴证书行不行··

追答

还是 过户吧 相信我。如果房产证的名字是你,或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继母就没有继承权。最好是改为你的名字,添上也可以。还有一个办法,你把那个协议公证一下就可以了,最好找律师,也可以找其他的人作证。当然了这些都是以防万一的措施,如果你父亲对你很好,我想他应该不会反悔的

第2个回答  2011-11-04
如果房产证的名字是你,或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继母就没有继承权。追问

为了不伤和气 可以在房产证上添我的名字吗?

追答

最好是改为你的名字,添上也可以。还有一个办法,你把那个协议公证一下就可以了,最好找律师,也可以找其他的人作证。当然了这些都是以防万一的措施,如果你父亲对你很好,我想他应该不会反悔的。

第3个回答  2011-11-05
及时过户!
添名仍不能保证“财产流失”,因为添名后你和你父亲是共有人,他享有的份额,虽不是再婚后的共同财产,但如果他先于你继母去世,你继母也是有继承权的,将和你共同继承那一份。
第4个回答  2011-11-04
过了户就神仙都难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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