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行。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会商结果,预测2020年12月31日起空气质量将降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决定自2020年12月31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会商结果,预测2020年12月31日起空气质量将降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决定自2020年12月31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自2020年12月31日12时起,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全市工业企业按照《长治市2020-2021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长工信运行节能〔2020〕340号)要求,严格执行错峰生产。
依据:http://www.qinxian.gov.cn/szdt/zwyw/202012/t20201231_2224192.html
以下是以前的信息:(注意:已过期)
长治单双号限行规则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注意: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由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限行时间和结束时间。
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