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没有上保险,我现在自己辞职是否可以要求补偿。有什么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题所述

您好,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费,另外,你的离职理由是否成立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能证明确实以此理由提出离职,则公司应支付补偿金。

如果你的辞职书中注明了辞职原因是因为公司未与你签订合同,现你要求补偿而申请仲裁,仲裁会支持你的,因为公司明显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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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8
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你不妨参考一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过本人建议由于你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你在辞职之前,先要收集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工资卡、上岗证、餐卡、签到簿、公司或老板签字、盖章的任何公司与你相关的证据等等,这对你辞职后主张权利大有帮助。另外,注意你辞职的事由别忘了就写成因为公司不给你上保险、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呵呵
第2个回答  2011-10-28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内,决不是试用期满了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缴纳社会保险必须从劳动者入职单位时缴纳。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从第二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5险》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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