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长期签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证上的签注必须用完或过期方可在网上申请新的签注。

(1)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

(2)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一般只限旅游签证);

(3)由外国亲友直接向该国移民局申请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第九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

第二章 审批签发 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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