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人,持港澳通行证商务或探亲签证在香港注满7年能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吗?谢

(二)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后 通 常 居 住 在 香 港 连 续 七 年 或 以 上 的 中 国 公 民 。
基本法说可以啊

不可以!

只有合法的工作签注,以及单程证往港的内地人住满7年才可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也就是一到香港就可以申请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才可以申请。

你商务和探亲的签证根本不可能“连续通常居住满7年”。就算有一年的探亲签证,也要求3个月出境一次。。。。而且7年之间根本就不可能给你发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补充问题:
就算有美国的居留权,甚至美国护照也不可以!想要住满7年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你必须实现取得香港政府发出的工作签证(必须在香港连续工作满7年)或者移民签证,以及投资1000W港币申请投资移民!追问

(二) 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成 立 以 前 或 以 后 通 常 居 住 在 香 港 连 续 七 年 或 以 上 的 中 国 公 民 。

追答

我上面也說過是在香港“通常連續居住”。
不過這些是指持單程證,或者工作簽證進入香港的。這些人進入香港就能領取香港非永久居民身份證,可以在香港合法工作!
商務簽證和探親旅遊簽證進入香港,首先就規定了每次3個月就要離境,而且沒有香港身份證,不能在香港工作。這麼多的限制調就說明了不是“通常居住”。如果你在規定的3個月內不離開香港,你就是非法逗留,得坐牢的!

不信你可以研究關於“通常居住”的定義:
通常居住
  如果你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你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你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你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在决定你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时,须视乎你的个人情况及你不在香港的情况,包括
  你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你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你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及
  你的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然而,在下列情况下,你不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
   你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
  o 以非法方式入境,其后不论是否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或
  o 在违反任何逗留条件的情况下留在香港;或
  o 以难民身份留在香港,或被羁留在香港以等候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或
  o 在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受雇为外来合约工人而留在香港;或
  o 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指来自香港以外地方者)而留在香港;或
  o 以《领事关系条例》所指的领馆人员身份留在香港;或
  o 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或
  o 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
  在任何期间,依据法院判处或命令被监禁或羁留。

如果你持商務簽證或者探親簽證,到期不離開香港,你就屬於不屬於通常居住中的第二條。

另外。你可以很簡單的想一想,那麼多人持商務簽證或者探親簽證來香港,要是個個都可以在滿7年之後申請居留權,那這些簽證還幹嘛用?而且到時候內地不是N多人可以來香港定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31
这个满7年指的是你有学习签注,结婚签注,逗留签注,工作签证,长期居住,生活,工作,学习在香港,这样的情况满了7年才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第2个回答  2011-10-31
不能。你应聘到香港工作,工作满七年后就可以申请。
第3个回答  2011-10-31
有机会申请,但是不是一定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1-10-31
当然不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