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此条仍有效吗,如企业12个月内一直是非正常生产,老总有活也宁可发外生产,只发1140元/月工资,现企业拆迁到大笔钱,并关厂,与所有员工解除合同,请问按1140元/月补偿合理吗 ,除了补偿费,是否应有拆迁补偿。

1、《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2、该规定的百度百科链接为:http://baike.baidu.com/link?url=roeM-O3LmCvWvkB0aFzbOmTUiuDC7HyfjW9ppapjWDYOQfISm93UupI55tUHzcdyygZPMNNBNT7R6znns9Qi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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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拆迁费是不可能的了,那是企业的,如果是非正常的情况下企业让你失去工作,那么你可以请求支付生活补助金,一般为你所在城市上一年度的你所在行业的平均水平工资来支付(当然要比最低保障金高),赔偿的是你工作年限,一般你做了1年就赔你一个月的,半年以上以1年算,2年赔2个月,最多12个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31
一个城市一个标准,最底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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