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
直接法是指:以销售(营业)收入的收现数为起算点,然后将其他收入与费用项目的收现数、付现数分别列出,以直接反映最终的
现金净流量。
间接法是指:以本年
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收付的各种会计事项,最后也得出现金净流量。
两种方法的比较:
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编制的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尽管最终计算结果一致,但报表上反映出的信息有所不同,当然作用也有所区别。
采用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由于以净利润为起点,调整非现金业务收入和支出,以及过去或未来的营业性现金收支的应计额,编制时只找调整数,因此工作量小。整个编制过程揭示了现金流量表与
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内在联系,很好地反映了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差异。但间接法不易理解。
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由于它的编制原理简单明了,即从现金收入中扣除现金支出得出净现金流量,报表使用者很容易理解。同时,这种方法还揭示了营业产生的现金收支总额,这一信息正是其他报表所提供不了的,确实起到了对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的补充作用。但缺点是:若现金流动种类多,收支渠道复杂,编制起来就比较困难,不能揭示现金流量表与损益表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