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被保人不是车主可以吗

如题所述

可以。车险被保险人不是只能是车主,需要根据所投保的车险产品来确定,可以是车主、可以是机动车本身、也可以是车上乘客或司机。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车险跟车不跟人,保障跟随被保车辆,不跟随投保人。车险目前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具体划分成了十余种。具体内容如下:保险标的为机动车本身:可对于车辆不同位置进行保障,包括了发动机、玻璃以及车身划痕等。具体有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涉水行驶损失险。保险标的为爱车上的人员:包含了车主、借车开的朋友、车上的家人等,具体有司机座位责任险和乘客座位责任险。保险标的为第三方:车主不小心撞到行人,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而导致车主需要赔付他人损失的。具体有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依据交强险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交强险的投保人可以是车主本人,也可以是机动车的管理人,这两者之外的其他人应该是不能做为是交强险投保人的。
一般二手车投保跟新车投保有较大区别,投保险种主要还是要根据车本身的情况和车主的开车熟练程度来选择。例如车主会为新车投保车身划痕险,但很多二手车车主是不考虑买这个险的,因为本来二手车就是旧的,车主一般不会为了一道小划痕去索赔。多数二手车车主会选择有必要的车险才投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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