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执行和缓刑的区别

如题所述

缓期执行和缓刑的区别如下: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期执行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一般指的是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且如暂缓执行期间确实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即规定一个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判缓刑的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轻微;
3、犯罪分子具有悔罪表现;
4、犯罪分子没有再犯危险性,而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不利影响。
但是,对于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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