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社会应以道德为主还是以法律为主

如题所述

道德和法律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对社会关系都有调节作用。但两者的调节作用不同,道德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靠教育的力量 、社会舆论和个人内心信念的力量,所以,道德要发挥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 ,必须有人的自觉性这个重要条件;而法律则不同,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是以国家机器(警察、法庭、监狱等)为后盾,靠法律制裁这种强制手段起作用的。法律发挥它在调节社会关系中的作用,必须有强有力的国家机器这个条件。法律和道德的不同作用,决定了两者不可相互替代,只有互相配合,相辅相成,才能相得益彰 。无论道德万能论还是法律万能论都是片面的。因为,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在它们单独起作用时,都会表现出它本身的局限性。法律的特点是强调强制和他律,道德的特点是强调自觉和自律。那么看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哪个的判断依据在哪里呢?社会秩序 表示社会有序状态或动态平衡的社会学范畴。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1)一定的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也即所有社会成员都被纳入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系,每一个人都被置于一种确定的社会地位,各成员及各种社会地位之间的关系都被社会明确规定。(2)各种社会规范得到正常的遵守和维护。(3)把无序和冲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维系,根据汉语词典的解释乃维持并联系,使不涣散。如果是从二者之于社会秩序的势力范围哪个更大哪个就更重要的话,被法律所固定下来的那部分“公序良俗”,把违背道德的故意的行为或不行为看作法律上负责任的原因,看似法律起到的作用要更大些啊`````而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并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段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这就不同于法律:它“缺少立法机关、有强制管辖权的法院和集中组织起来的制裁等因素” 。那么 道德到底有着多大的约束力? 一个规则并不总是因为人们惧怕制裁才具有约束力。任何规则都存在着意义不同的两种陈述,即外在的预测性陈述——“我很可能会因为不服从而受罚”,及内在的规范性陈述——“我有一项如此行为的义务”。后者把规则作为行为的指导标准而加以接受,并以此观点去评价他人的处境与行为。这种信念为社会大多数人所具有,是道德具有约束力的首要保证。 在由体力和脆弱性大体平等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中,惩罚既是必须的,又是可能的。需要惩罚是为了使那些自愿服从法律约束的人们不至于沦为某些违法者的牺牲品。同时,由于服从一个限制性制度有明显的利益,这就使得违法者的联合在力量上不可能胜过自愿遵守法律的人们。而道德的约束力,不是制裁,而是一些内在的因素:道德是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为自己定的,为社会所广泛接受;在违反这些道德的时候,其就会受到其自身或是社会舆论的谴责。
法和道德只是社会控制系统中的某些方面,像宗教、风俗习惯、惯例等都对社会秩序的调控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社会秩序仅仅依靠“某些”方式来维护是不合适的。因为法、道德、宗教等等涉及的是人的价值判断与追求。这些方式都体现着人类的智慧,体现着人类对是非、善恶的评判,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理想生活的希望与探索,体现着不同的思维与进路。
   当然,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只是主张更多的用法治这种方式。因为法更能体现人的理性。对法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它的表现形式、作用效果、作用方式等方面,应当从实质上来理解,理解法里面所隐藏的原则、价值,理解他的良苦用心(目的)。从这些方面来讲,他和其他的调整方式是共通的,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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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9
中国古代德主刑辅;
外国以法律为主;
目前,我国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相结合。追问

这是一个辩题,您能提供理论依据吗,谢谢

追答

参考书:《法制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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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0-29
没有依据。乱世当用重典。相辅相成的。缺了谁都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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