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0-30
先说甲方乙方,若在开发与施工单位来讲,甲方是开发,乙方是施工单位。
再说承包商,可以怎样理解,承包商是做工作的人,比如一项工程,某单位开发,而你进行施工,你就是承包方。
大包:通常意义上说的是包工包料,就是在一项工作做或一个工程中,承包商即负责人工,也负责材料的采购。
转包:比如你承揽了一项工程,但是你不想做了,或者做不了,在转手给另一人承包,则他是在你手中转包了这个工程。
施工单位:可以理解成是建筑公司,或承接一项工程具体施工的单位。
材料部:施工单位与开发商都有可能设置材料部,但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即建筑公司几乎是比有的,至少也要有材料员。
以上是名称解释。
然后在看你的问题,材料的采购一般来说都是乙方的事情,或者说是施工单位的事情,但是,有的工程或项目,甲方把某1项主要材料或几项主要材料的供应权或采购权以“保证工程质量或统一采购降低工程造价”等理由,在合同中就给拿了出去,那么这一项材料或几项材料的采购权就是开发公司的。这个要看具体工程或项目的合同签订。
不知道这样说你能明白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追问。
第2个回答 2011-10-30
一般建筑运转的方式中,材料有三部分,一:建筑工程使用的大部分材料由施工单位直接采购的,全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数量、质量、保管等相关责任;二:一部分是由甲方甲供的材料,施工单位(或者承包商、大包等单位)应验收数量、质量、到货时间等相关工作并可收取2%左右的采保费。三:是配套单位施工的即就是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项目如电力、水、电梯、冷热空调等等,这些由分包单位自行采购保管由施工单位无关。
你所说的铝型材、门窗,你对照一下上述的分类归于哪一类;如果是甲方直接分包出去的制作安装时施工单位有权参与质量、进度等相关工作的管理,确保整体工程验收时不因门窗及门窗材料的原因使工程竣工验收出现麻烦或者通不过验收。
第3个回答 2011-10-29
无论谁购买材料,材料进场都由施工单位负责验收施工(由甲方分包的分项工程除外),总包单位要对材料质量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