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纪的一般写法?

如题所述

传记一般分为三个部分:
一、简介人物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1.姓名、字号;2. 籍贯;3. 家庭背景,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及祖父、父亲等的学识、为人、性格、仕途和是否健在等情况;4. 学识;5. 性情;6.举荐或科举功名情况;7. 最初任职情况等。这部分内容多在开头。如果写到事件,多与家庭、学识、性情有关。
二、人物的主要事迹。是文章的主体部分,阅读时可以按事情分层,每件事情主要注意以下内容:
1.时间,注意年号及相关的具体年代,古代纪年主要用的是年号纪年法和干支纪年法。年号纪年的标志是
2.地点,要特别注意人物的官籍,即他在那里做官,除一些地点明确介绍出来外,要注意“知、守、除、迁、贬、改”等词语后面所带的地点。
3.官职,主要注意担任什么官职,拥有什么爵位,握有什么具体权力,具体管理哪方面的工作。如:右拾遗,是谏官,那就要注意他在向皇帝进谏方面的事,因为事情与职权密切相关,担任什么职务,就会做什么事情,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卖什么,吆喝什么”。这“时、地、职”是事情分层的“三标志”,一般来说,“时、地、职”有一点发生变化,事情就会随之发生变化,因为“时、地、职”不同,人物做的事一般也会不同,据此,可以把事情分开层次。
4.人物,特别注意人物之间的关系。在人物传记中,因为许多人物多是朝廷官员,所以,他们涉及的关系主要有:①与皇帝及上级之间的关系(文中的“上”往往指“皇上”);②. 与事件涉及到的人物之间的关系(明确有几个人物及名称);③. 与下属之间的关系;④.与黎民百姓之间的关系;另外,如果是一般人物,就会涉及到与他(她)直接相处之人及间接影响之人的关系,很多与家庭背景有关系,比如受祖父、父亲影响等。5.事件,特别注意是什么事件,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以及人物处理事件的方式、方法、态度、观点,处理后的反映与效果,得到的评价等(第8题往往在这些问题上设置陷阱)。
三、人物的性格作风。一般分性格、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三种情况,多在文章结尾,有时也穿插在全文中。主要注意以下内容:1. 作者的直接评价(如:史迁曰);2.注意对其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所作的简评性语言。(如:孝甚,清慎亮直等);3.从辞色的褒贬看作者的感情倾向。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候,作者也会按照人物性格、作风去组织人物事迹,以此来表现任务的性格特点和道德品质。这就要求阅读时把人物的性格、作风与人物事迹联系起来,读明白某一事迹要表现人物哪方面的性格、作风。(第7题设题关键是弄清有些事情是否是表现“传主”某一方面性格的)
四、文段一般介绍的顺序是:姓名→籍贯→管职→经历→事件(请参看2012年考题《陶澍传》)。事实上,我们平时的文言文阅读训练中所接触的文段,大多也是按此顺序来写的。明确这个特点后,有助于我们“快速阅读、了解人物的情况”。文中出现的人物主次分明。文段开篇先介绍的人物的“姓名、籍贯、遭遇、经历、官职、品行”等,那么这个人就是选文的主要人物,其他的人物都是为写这个主要人物作的陪衬。主要通过人物的语言(对话),所做的事件来表现人物的个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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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9
亦单称传。是一种常见的文学形式。主要记述人物的生平事迹,根据各种书面的、口述的回忆、调查等相关材料,加以选择性的编排、描写与说明而成。传记和历史关系密切,某些写作年代久远的传记常被人们当史料看待。一般由他人记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称"自传"。传记大体分两大类:一类是以记述翔实史事为主的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另一类属文学范围,传记作者在记述传主事迹过程中,可能会渗透自己的某些情感、想象或者推断,但和小说不同,传记一般不虚构,纪实性是传记的基本要求。
  包括一般的传记、自传、评传、人物小传、人物特写、回忆录、年谱、小说化的传记,等等。   一、自传体传记。这是某一个人物自己写的记载自己的生活经历的文章。记载自己前半生或大半生的生活经历的一般称为自传,如《马克·吐温自传》,爱新觉罗·溥仪的《我的前半生》等。有些是以记载自己生活中的某些片断或某一方面的经历为主,这一般称为自述,如《彭德怀自述》。   二、回忆体传记。这类传记的作者往往是被立传者的亲属、朋友、同事或部属,他们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回忆记载被立传者的生平与事迹。   三、采访体传记。这类传记的撰写人,一般与被立传者原来并无交往,或者是与被立传者相隔几代的后人,他们主要靠采访被立传者的亲友,搜集被立传者的各类资料,然后经过作者取舍、创造,形成传记。如罗曼·罗兰的《名人传》、魏巍的《邓中夏传》等。   四、自传体传记和采访体传记融汇在一起的传记。如闻名于世的瑞典电影明星英格丽·褒曼和美国作家阿伦·吉伯斯合作写成的《英格丽·褒曼传》。   五、在传统的散文体传记外,还有一些特殊体例的传记。比如80后诗人、学者风来满袖所著的《被隐喻的四月——徐志摩诗传》就是我国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体传记。
  “实用类文本”中的人物传记,是遵循真实性原则,用形象化的方法记述人物的生活经历、精神风貌及其历史背景的一种叙事性文体。其文体特点是真实性和文学性。其中,真实性是传记的第一特征,因为传记叙写的是历史或现实中存在的活生生的人,有真名实姓、居住地点、活动范围等,写作时不允许任意虚构。但传记不同于一般的枯燥的历史记录,它又具有文学性。它是写人的,有人的生命、情感在内;它通过作者的选择、剪辑、组接,倾注了爱憎的情感;它需要用艺术的手法加以表现,以达到传神的目的。从叙述人称看,传记可分“自传”和“他传”:前者是作者自己撰写的,后者是他人撰写的。从表达方式看,一般的传记以记叙为主,还有的传记,一面记述人物的经历,一面加以评论,记叙与评论各半,这种传记则被称为“评传”。从创作方法看,有的传记以记叙翔实的史实为主,用语比较平实,称为“历史性传记”;有的传记多用形象化手法,描述人物的生活经历、精神风貌及其活动的历史背景等,以史实为依据,但又不排斥某些联想性的文学描写,称为“传记文学
  阅读古今中外的人物传记、回忆录等作品,能把握基本事实,了解传主的人生轨迹,从中获得有益的人生启示,并形成有一定深度的思考和判断;认识传记作品的基本特性,尝试人物传记的写作。”要做到能“把握作品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情节,理解作者对传主及有关事实所作的评价,并形成自己的思考和判断”。《新课程标准语文科考试大纲》要求:“准确解读文本,筛选、整合信息、分析思想内容、构成要素和语言特色,评价文本产生的社会功用,探讨文本反映的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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