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假借字举例分析

如题所述

古代汉语中的假借字,指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所想表达的字。假借,是以不造新字来表达新义的用字法。
假借字有两类。一类是本无其字的假借。许慎在《说文叙》里所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就是这一类。例如:表示“没有谁,没有什么”意思的否定性无定代词,原先没有为它专门造字,就借用与之同音的“莫”(本义为昏暮)字来记录它。这样,“莫”也就成了记录否定性无定代词的专用字。
另一类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在日常使用的文字当中,本来有表示某个词义的书写形式 ,但是在使用当中不用本来约定俗成的字形而写为另外一个意义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例如:《岳阳楼记》“浩浩汤汤,横无际涯”,借“汤”为“荡”;《诗经·豳风·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借“壶”为“瓠”。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
明白假借字的实际意义在于:有些字的意义是字形说明不了的,是和字的本义无关的。例如:“权”字从“木”,本义和秤锤没有关系;“征”字从“ㄔ”,本义和征税也没有关系。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在字形分析上兜圈子,牵强附会地说是引申义。而要实事求是地看作“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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