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保全房产几个问题~~急!!!

民事纠纷,别人欠我50多万,拖欠了三年,2010年底去法院起诉,并保全了他家的房产(房产价值估价大概50多万),2011年2月16号,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胜诉,之后调解无果。2011年10月20号法院再次执行调解,对方不还钱,也不给执行房产(拍卖)。之后查询得知,我保全的房产在2011年2月18号又被人保全了一次,询问后得知,以后房产就算拍卖成功,也得把钱分给另外保全人。。。
现在又几个疑问如下
1 另一保全人在我之后,以后房屋拍卖之后,他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按比例来分配拍卖资金?

2 我16号胜诉,保全房产却在18号被人再次保全,我怀疑是欠款人自己找人搞的,如果欠款人找别人故意再次保全房产,并伪造欠条,其金额比欠我的还多,那我岂不是吃亏了?应该怎样揭开他犯罪的面具?

3 欠款人拒不还钱,而且不同意执行房产或者把房产转到我的名下,现在已经被拘留15天,请问15天之后应该再办什么?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查封其房产并拍卖??

比较急,回答完美的,额外加分。。。。

第一个问题:保全并不是不可以重复,关键看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加入,欠你50万,房产值一百万,那就可以在此保全。另外,拿出房产值多少钱也不是谁自己就能定的。是要鉴定的。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其次,被告欠你钱是债权,他同时也欠别人钱也是债权。债权之间是平等的不分先后都可以从该房产执行获偿。
第二个问题:你也说了,你怀疑是被告在搞鬼,但你要有证据才能是证据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至于他们是不是犯罪,如果你有证据可以去公安报案,不然你光说你怀疑,公安是不会受理立案的。
第三个问题:直接把房屋转到你的名下,是不可能的。即使他欠你钱也不行。这一点法律有明确规定。至于拍卖是可以的,而且在拍卖时,你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拍卖房产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想你想的那样简单。首先民事纠纷要保证原房产的所有人有居住的地方,若他还有其他的住房那这个可以拍卖,或者这套房子很大(比如150平米),而只有他一个人住,也可以拍卖后给他换一个小的。否则就不太可能拍卖,尤其是还牵扯到他的老人小孩居住的问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21
这种问题很简单,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先保全也就是说,在你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房产后所得款项先从你开始分配,这点别怕。追问

你好,谢谢你的回答,请问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拍卖的房产所得款项是按所有保全人债务比例去分配,还是按照保全人保全房产时间先后去分配?这点搞不清楚。。。
如果另一保全人是欠款人找人故意弄的,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需不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2个回答  2011-10-20
1、他不要具备什么条件,都可以分。
2、揭开他犯罪的面具要靠公安机关。
3、15天以后也没办法,可限制他高消费。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财产保全只是限制他转让房产,并不能达到你优先受偿的目的。
法院判决你胜诉只是确认对方应该还钱给你,你为了保障自己利益,你应该尽快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可强制拍卖其财产。
如果你申请执行在先,对方未申请执行,则拍卖房产后先还你的钱。追问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追答

拿好法院的判决书,本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还有执行费,比例和诉讼费基本相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0-27
1、实践当中,查封在先的债权人一般都会优先受偿的,轮候查封的那方只有看前面的财产清偿后是否有剩余再进行受偿。所以你要看一下对方查封房产的时间和是否属于轮候查封;
2、其实轮候查封制度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你认为可能出现的那种情况,只要你的查封在先,实际上可以优先受偿;
3、申请其他执行措施,比如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如果你知道对方工资账户,可以按月执行对方的工资收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