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刑法人格行为论
刑法
探幽:20.
行为
理论
答:
人格行为论
认为,行为是行为者人格的主体的实现,换言之,行为是行为者人格的发型或者人格表现。5.消极的行为概念 消极的行为概念的基本观点是,能够避免结果而没有避免的,就必须将结果归责于该行为人。根据这种观点,作为与不作为,都是因为没有避免结果的发生,所以,行为概念可以成为作为与不作为的上位...
行为刑法
和行为人刑法
答:
在法律的宏观视野中,刑法领域中的
行为刑法
与行为人刑法犹如双翼,各有其独特的考量维度。行为刑法着重于行为本身,基于明确的宪法原则和具体的犯罪行为,赋予法律后果的可罚性。这种理论体系强调个体行为的直接关联,如同明确定义的法律标志,不容忽视。相比之下,行为人刑法则更深入探讨行为人的内心世界和...
危害的
行为
理论
答:
其次,根据团藤重光的
人格行为论
,精神病人的行动,幼儿的行动不能反映行为人的人格,但上述活动仍是
刑法
保安处分的对象,属于刑法评价对象。最后,该行为理论又将行为看成是一种单纯的人格表现过程,将其作为法律以及构成要件评价前的一种无色的事实,而忽略了行为的法规范性(注:参见马克昌主编:《近代...
刑法
因果关系的不作为犯
答:
主社会行为论者,论不作为也具有社会性,因此而可包括在行为之中。而主张
人格行为论
者,因人格是一个很难把握的概念,虽然可以把不作为包括在行为之内,但因其它的问题未能很好解决而没有太多的人主张。我国以危害行为来概括
刑法
上的行为,强调其危害性,认为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是指由行为人的心理活动所支配的危害社会的...
我国
刑法
对
人格
分裂者,第二人格犯罪
行为
,是如何量罪定刑的?
答:
我国的法律在这方面还是空白的啊!
有关法律格言的论文怎么写?跪求一篇!
答:
(四)
人格行为论
人格行为论是由日本著名
刑法
学家团藤重光、德国著名刑法学家阿尔特尔·考夫曼(arthur kaufmann)创立的, 这是一种从人格形成的意义上观察行为而形成的行为理论。人格行为论认为行为是人格的表现,是在人格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根据行为人的主体的态度而实施的。人格是主体的现实化;人格...
刑法
理论中的反射
行为
答:
人格行为论
认为,
刑法
中的行为是行为人人格的主体性现实化的身体动静,是在人格和环境相互作用下形成的。依此说,在刑法上考虑的行为,必须被认为是人格主体的现实化,单纯的反射运动及绝对强制下的动作,自始至终不能作为刑法中的行为。主体的人格态度不必限于作为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形式;不一定限于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陈兴良:
刑法
教义学中的价值判断
答:
德国学者提出
人格行为论
,强调行为概念的客观与主观融合,
刑法
教义学中的规范判断区分事实与价值,如非法持有枪支罪中的"枪支"概念,是规范而非事实。价值判断在刑法中表现为规范判断,它与社会规范体系和国家强制力紧密相连,实质判断则区分现象与本质,如招投标案例中的违法认定。规范判断与价值判断相辅相...
人格
侮辱可以起诉吗
答:
对于
人格
侮辱
行为
是可以进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的规定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
》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是构成侮辱罪的一种情形,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
刑法
上所说的因果关系
答:
此外有日本学者团藤重光主张的
人格行为论
,人格行为论以行为是人格的主体的现实化的身体动静为
刑法
上的行为。在因果行为论上,对不作为,因其不具有外界的身体动静,缺乏事实的因果关系,故而被排除在行为之中。在目的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社会行为论 刑法
行为刑法和行为人刑法的区别
刑法上的目的行为论
刑法中行为论
刑法中的行为是什么意思
自我定罪的三个主要特点
刑法行为理论的几个学说
目的行为论名词解释
人格法与行为法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