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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首次召开业主大会
乌鲁木齐
业主委员会
怎么成立?
答:
5.制定
业主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7.完成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街道办事处(镇)和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对前款内容把关审核后,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对公告...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
答: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筹备
召开业主大会首次
会议。十个以上业主也可以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
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
答:
;(三)确认业主身份及其专有部分物业建筑面积;(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五)做好
召开业主大会
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前款规定的事项应当在
首次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日。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名义开展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
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
召开业主大会
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答: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二条居住区内物业综合验收合格,且入住业主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应当
召开业主大会
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居住区所在地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
业主召开首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
答:
筹备组组建后七日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物业建筑面积、共用部位、物业出售和交付使用情况等资料。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并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会议,选举...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03修正)
答: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
。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
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
选
业主委员会
代表的程序是什么?
答:
取消
业主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资格后,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继续组织业主推荐或者自荐产生足额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人数,并重新公告。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在物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会同居民委员会指导、协助下组织
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会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答:
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会议,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
内业主
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
业主委员会
在成立之前的筹委会该怎样形成?是选举?还是有法律依据?如 ...
答:
业主大会
规程》第五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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