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了一起事故,其经过是这样的,我开一辆奥拓与一辆摩托车在一路口相撞,对方无驾照行驶,未戴头盔,超载,越双实线,且没买交强险,我刚过路口是绿灯,我直行,对方想左转就提前越双实线进入我行驶的车道,双方车辆都无故障,由于是晚上,视线不好,才导致车祸的发生。后来事故认定交警说我过路口斑马线未减速,应承担次要责任,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但未划分责任比例。我想为了方便理赔减轻对方的经济压力就未作申辩,接受了事故认定。事故发生后我给了他们一千多元医疗费,然后保险公司又垫付了一万块的医疗费用,还有扣车的停车费以及修车费等又花了几千块。治疗结束后,对方还想要我赔偿误工、修车等损失费,我认为我的责任并不大,我要求由交警调解后该赔多少就是多少,结果他知道肯定赔不了他那些钱就不来调解,也不给我出院手续这些让我跟保险公司报不了帐,我去找办案的交警,交警却说他不来他们也没办法,让我去起诉,我想请问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说说我该怎么做?
没有比例的主次责任一般都是3:7,这是一般惯例吗?我认为我的责任不应该有三层那么多吧!我跟对方说了,如果再不来接受调解就上法院,然后他就答应了,可惜到了交警队却又找不到人调解,警队的说负责调解的警察去别的地方执勤去了,让我这个月23号再去警队,然而我的保险这个月结束就到期了,这个案子没了结会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险购买,还有按我跟对方接触的情况来看,就算对方来调解如果给他分的比例太高他也不会接受,最后调解不好还是得上法院,如果法院也迟迟判不了的话,是否也会影响下一年的保险购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