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开公车办公事拐弯撞死一个骑三轮车的老太太,死者家属要求的价格太高朋友家庭满足不了,一般的家庭,单位又在拖延的情况下怎么办?如果走司法程序的话朋友赔不起是不是就得蹲起来?求大家给意见吧!
因公开车造成他人死亡的,责任主体是单位。
赔偿方面,首先由单什公车保险进行赔偿,不足以赔偿的,由单位进行赔偿。
单位赔偿后,可向开车司机进行追偿。
如有不明白之处或需要帮助的,请添加本人微信:要不要起炉而思雾散炉散(数字)详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