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劳动合同,不辞职就走人会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签了劳动合同后,如果职工不辞职就走人的,主要可能会有以下二种后果:

1、因未正常离职,导致没有办理退工手续(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导致以后录用单位不能办理用工手续和缴纳社保。

2、因此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

因此,建议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向单位提交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过了试用期后提前30天辞职),这样就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劳动合同[1]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02
你好:
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离职。
如果超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无论单位是否同意,三十日满即可离职。
如果未按规定辞职,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