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住房未达标,又购买集资住房的要清退吗

如题所述

要看当地具体保障住房的政策,以下内容做参考:清退对象凡占有属于清退范围住房的,须退回住房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已撤销的退交其上级主管单位。有下列情形必须清退
1 购买房改住房超过一套的
2 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后,又参加集资建房的
3 买的房改住房面积已达标,又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的
4 在同一城市已购买有住房,又租住或占用公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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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7
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办法》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销售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租金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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